2017-07-03 就有關報章報導,聾協有以下聲明:

就有關報章報導,聾協有以下聲明:

 

1. 聾協社會服務處成立的目的是要發展聾人社會及教育專業服務,以便能與聾協主力推動聾人事務及社群發展有清晰的分工;

 

2. 有關聾協社會服務處的成立,是經過2014年會員大會投票通過;

 

3. 聾協社會服務處由2014年開始申請成為非牟利團體,在未正式成為非牟利團體之前,聾協社會服務處仍屬於聾協事務;

 

4. 雖然2014年之會員大會通過成立聾協社會服務處,並由會員大會委任聾協社會服務處董事;但就有關聾協社會服務處成為非牟利團體後之具體運作及章則,仍需交由會員討論及諮詢法律意見;

 

5. 培亮國際幼稚園是一所主流幼稚園,並積極推動手語雙語教學,讓聾生融入主流教學,兼收聾健學生是合理的;

 

6. 培亮國際幼稚園屬於社企,透過社企收益同時津助聾生及聾人健聽子女,做法合理;

 

7. 有關培亮國際幼稚園之收支及財務報告,均受到培亮國際幼稚園校董會監督,並需提交獨立核數報告,確保財務運作合乎香港法例規定;培亮國際幼稚園銀行戶口是以有限公司成立,並無不妥;

 

8. 聾協每年之獨立財務報告均提交給相關監管及撥款機構,以及在會員大會公佈及通過;

 

9.聾協近年急速發展,不斷開創新服務,會員人數大增及社會認受性大大提升,證明了香港聾協不負香港聾人及大眾的期望;

 

10. 聾協內聾人會員分成不同利益派別,互相監察及競逐,甚或演變為互相傾軋同鬥爭,以致嚴重影響聾協運作,過往時有發生。有關設立5位終身制當然委員,是聾協 會員及上下經歷多年困難及管治混亂,而得出之共識,用以更好監察聾協。有關當然委員是諮詢性質為主,決策由聾人執委會決定,請大眾相信聾協會員同執委的決 定。

 

二0一七年七月三日